威海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申请条件+范围

导语 威海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政策,有关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和范围请看下文。

  保障资格条件及范围:

  1.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威海市区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新就业职工;

  2.在威海市区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通过租赁解决住房困难;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

  已享受本市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租赁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标准为:

  1.阶段性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0元。

  2.阶段性租赁补贴按学历层级区分上调发放:本科每月5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元、博士每月150元。

  3.补贴面积。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

  4.阶段性租赁补贴家庭月补贴金额=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申请家庭应保障面积+申请家庭学历层级补贴。

  5.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

  6.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学历层级补贴标准按家庭成员最高学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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