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享受怎样的待遇?

导语 异地就医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降低报销比例,临时外出人员个人首先负担比例为10%。详见正文。

  威海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享受的待遇有:

  异地就医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及省内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及以上)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持卡(码)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医保待遇与在参保地就医相同,不降低报销比例。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要求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急诊证明等材料。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比例统一为10%,剩余部分按在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报销。

  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提示“已有备案信息,无需再次备案”。

  》》威海市民备案异地人员,怎么返回参保地就医?

威海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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