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威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来啦
导语 2024年威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最高可获补贴15000元,自2024年10月15日“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正式运行之日起,实行资金总量定额控制,额度用完活动停止,详见正文。
2024年威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最高可获补贴15000元
一、补贴申报时间
自2024年10月15日“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正式运行之日起,实行资金总量定额控制,额度用完活动停止。
二、补贴标准
购置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
燃油乘用车补贴 80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0000元/辆
购置20万元(不含)以上的
燃油乘用车补贴 120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5000元/辆
三、补贴申领要求
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活动截止日期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
在威海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须为威海市税务主管部门)。
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转让旧乘用车的消费者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
消费者每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置一辆新乘用车可申请一次补贴。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四、补贴申报流程
(一)补贴申报入口
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补贴申报材料
录入申请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录入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I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
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录入转让旧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码(VIN码)、号牌号码、转让登记日期等信息
上传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转让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原件照片和扫描件等
录入购置新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购买、注册日期等信息
上传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和《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上述转让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应于2024年7月25日至威海市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期间取得。
五、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信息后,市商务局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符合本方案补贴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电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符合本方案补贴条件的,由市商务局通过信息平台反馈等方式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中请人应按要求在活动规定的补正补齐期限内通过原渠道补正提交有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
市级审核通过后,市商务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将初审合格信息推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初审信息进行复核后反馈我市。
市财政局会同商务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六、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乘用车是指九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为新能源乘用车,挂其他汽车号牌的视为燃油乘用车。
转让旧乘用车是指个人消费者通过出售方式,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中申请人名下的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情形),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转让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购买新乘用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时间以新乘用车《机动车行驶证》记载时间为准。新乘用车发票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须为威海市税务主管部门。
申报威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政策咨询热线:5215955
温馨提示:7月25日以来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消费者请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待系统上线后尽快中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威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汽车补贴】可获取2024威海市汽车置换补贴流程、补贴入口、补贴金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