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申领

导语 在威海,哪些人可以申领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申领该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具体申领流程怎么样?威海本地宝为您解答。

  一、申请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2014年6月17日后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大学生(即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无户籍要求,下同。),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后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满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按月向职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报酬的,可按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于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我市城镇常住人员,按规定在常住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取得《就业创业证》的,可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以上创业补贴政策。

  二、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和创业单位申请创业补贴,可于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按要求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1、《营业执照(副本)》;

  2、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3、身份证;

  4、《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营业执照(副本)》;

  2、招用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3、工资发放表;

  4、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

  5、《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创业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对创业人员或创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于存疑情况可通过调查走访等方式确保其真实性。审核通过后按季度报财政部门进行复审,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四、服务电话: 589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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