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哪些人可以休育儿假

导语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

  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假。

  该决定将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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