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取得市区城镇居民户口3年以上的(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员)。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等保障政策性住房,申请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均未领取过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3、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家庭或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年满30周岁的未婚、离异或丧偶者,符合前款条件的也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 5张本人1寸免冠近期照片。
2 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户口本的封皮,家庭成员索引表这两张也要复印,集体户口类似)
3 本人及家庭成员(已工作的)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写月收入的时候自己核算下,是否超出威海的低收入水平,以年计算.)
4 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 结婚的准备结婚证的复印件,未婚的该项省略。
6 一份个人申请。
注:以上复印件最好复印3份以上,全部使用A4纸。
1、 要到居委会要5张《威海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审批表》,填完之后带上准备的相关材料去如下部门依次盖章。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民政局。在区民政局在盖完章审核之后会发一个《威海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证书》。
2、拿着该证书去街道办让办事人员给你在证书上编号,该证书需要同准备的材料一样复印3份以上。
3 、拿着已经编号的证书和相关材料再到居委会,在审核完之后会接着发3张《威海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填完之后带相关材料依次到居委会,街道办盖章。
4 、以上红章盖完,然后带上这3张表和上面准备的材料到区房管局交就可以了。
威海市凤林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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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31-5923045
威海市田和街道办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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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楼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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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