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需要身份证、银行账户、县级医院证明、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详见正文。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任一银行的活期银行账户。

  3.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劳动者能力鉴定证明(伤残1-4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市区服务大厅(海滨中路56号农商银行一楼北厅)

  电话:5323803

  高区服务大厅(山大路15号)

  电话:5695815

  经区服务大厅(经区东海路6号景泰国际大厦东侧)

  电话:5982831

  荣成服务大厅(阳光财富广场6号)

  电话:7523668

  文登服务大厅(米山东路西17-1号)

  电话:8459070

  乳山服务大厅(胜利街69号建设银行一楼西厅)

  电话:6654707

  石岛服务大厅(凤祥路6号中石化加油站南)

  电话:7381269

  临港服务大厅(临港区江苏东路10-1号)

  电话:558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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