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跨县(区)迁出税务登记指南

导语 威海纳税人应该如何办理跨县(区)迁出税务登记业务?具体的办理流程是什么?让威海本地宝小编来为您解答。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迁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申请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办理流程

一、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

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二、对结存发票进行验旧处理,对未使用完的发票进行缴销,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办税服务厅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的税款以及滞纳金、罚款,缴销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发票领用簿》和其他税务证件,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纳税人。

四、相关部门取消税务资格认定,办税服务厅按规定收缴设备,并进行增值税税控系统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办理地点及时限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文化西路195号

联系方式:0631-5697001

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务局

地址:文化东路49号

联系方式:0631-5197500

荣成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59号

联系方式:0631-7562771

威海国税局地方网点一览表

办理时限

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