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继续组织家电企业报名参与促进家电消费活动公告

导语 根据威海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69号),现继续组织家电企业报名。具体活动参考正文!

  关于继续组织家电企业报名参与促进家电消费活动的公告

  根据威海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69号),现继续组织家电企业报名。

  一、活动时间:

  2022年8月-12月

  二、商家要求:

  1.在威海市范围内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和电商平台,按照“自愿报名、优惠公开”的方式,自主向企业所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名,提交营业执照(与开具发票单位注册地址一致)、承诺书报名参与活动。跨区域经营的大型连锁企业(同一法人单位),有多家门店的可由总部统一报名,同时提交门店明细及相关承诺书。

  2.参与商家需能够按照要求开具家电购物发票,发票要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发票内容能够明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燃气灶、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类别,购物者姓名等信息。跨区域经营的大型连锁企业,发票由总公司开具的,还需要能够出具具体门店的购物收款凭证。

  3.支持“以旧换新”的商家,需要已经从事并实际开展家电回收业务,能够提供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或旧机回收单(接收单)等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

  4.参与商家需配合提供支持主扫收款功能的POS终端银联商户编码(15位)及终端号码(8位),用于核销消费券。

  5.活动期间,参与企业家电销售价格不得高于5月27日实际售价;如有被投诉价格高于5月27日实际售价或违反商家承诺书内容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将经审核的报名商家名单汇总至市商务局,并提交银联“云闪付APP”,经活动配置核对无误后公布。

  已报名企业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到8月25日17:30,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活动。

  威海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7日

  报名表

  各区市商务部门报名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环翠区

5273105

文登区

8460038

荣成市

3858983

乳山市

6660507

高区

5629315

经区

5981216

临港区

5581888

南海新区

896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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