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限行政策

导语 威海文登区对于小型机动车暂未进行限行规定,威海交警七支队对于文登区的部分道路和车辆进行了限行,具体限行政策及内容请看下文。

  限行政策

  截止到2023年7月21日,威海市文登区对于小型机动车暂未进行限行规定,对于部分车辆有限行规定。

基本规定

  1.全天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通行。

  2.散流物体运输应采用专用密闭运输车辆,非专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散流物体,必须采取帆布覆盖、加盖密闭以及其他有效防洒漏措施,实行密闭运输。未采取上述措施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限行区域

  1.圣经山路(含)以北,初张路(不含)以西,龙山路(不含)以东,香水路(不含)以南区域,每天7时至19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不包括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2.马山路(含)以东,横山路(不含)以南,龙山路(不含)以西,圣经山路(不含)以北区域,每天7时至19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不包括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3.文山路(岱山路夼北岗至马山路城西岗),每天6时至8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不包括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4.全天禁止教练车以及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通行证办理

  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路段)行驶的车辆,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部分用语含义

  1.本通告所称的“散流物体”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易造成遗撒飘散、扬尘污染的物体,包括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建筑砂石、砖瓦、灰浆、渣土)、煤炭(煤渣)、矿石、散装水产品、粪便、泔水等。

  2.本通告所称“重型中型货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是指号牌为黄底黑字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3.本通告中所称的“教练车”是指悬挂教练车号牌的车辆。

  该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道路限行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限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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