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中心城区中考特长生录取办法

导语 结合现行高考政策和威海市实际,借鉴省内部分地市做法,在广泛征求各区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从2025年起,优化调整中心城区中考艺术体育特长生招考政策,具体如下

  威海中心城区中考特长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特长生均实行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组成,满分为560分。

  一、艺术特长生

  1.校考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按照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综合艺术按照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学校普通生资格线的75%,综合艺术考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300分。

  2.统考专业

  美术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普通音乐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考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学校普通生资格线的85%(报考威海艺术学校的考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300分)。

  校考专业和统考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二、体育特长生

  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资格线为60分,达到资格线考生方能参加专业合格划定。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考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200分。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初中阶段获得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可查询)的考生,直接录取,不占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初中阶段获得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可查询)且等级证书大项与中考报考大项一致的考生,免予体育专项测试,专业成绩按照满分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录取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其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技能6项考试科目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项考查科目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不再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

  1.初中阶段获得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可查询)的考生;

  2.初中阶段在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单项或集体项目前8名的考生(团体总分排名除外),比赛仅限于山东省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中小学体育联赛、锦标赛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其他体育赛事;

  3.初中阶段在威海市教育局或威海市体育局主办的市级比赛中取得单项或集体项目前2名的考生(团体总分排名除外),比赛仅限于市运动会、中小学体育联赛和锦标赛及威海市教育局主办的其他赛事。

  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需在初中阶段获得,时间截至考生初四年级第一学期末,寒假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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