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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工伤医疗费可以不用垫付了?

导语 威海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是可以不用垫付工伤医疗费用的,目前指定机构有威海卫人民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两处。

  目前威海市符合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条件的,可以不用个人垫付医疗费。不符合条件的仍需先个人垫付,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一、联网结算适用范围

  目前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正在试点。

  试点区:市直和文登区

  试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威海卫人民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

  注;后续将适时开展工伤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区市和协议医疗机构。

  二、不纳入联网结算的情形

  1.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因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

  3.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抢救、急救时以及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

  4.工伤认定复杂或有争议,无法快速认定的;

  5.其他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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