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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报销政策

导语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900元,支付比例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报销。

  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报销比例

  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900元,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起付标准为3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报销。尿毒症门诊透析及器官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实行定额结算,实现“零负担”治疗。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9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第一、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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