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指南
导语 威海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的设立该如何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威海本地宝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以不动产抵押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办理材料
1、《威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
3、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询问记录;
6、身份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
温馨提示:
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收费
4、拍照
5、审核(登簿)
6、缮证
7、发证
8、归档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
1、住宅80元/套;
2、非住宅550元/件
3、工本费:登记机构依法向两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及电话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6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监督电话:0631-391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