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指南

导语 威海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的设立该如何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威海本地宝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以不动产抵押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办理材料

1、《威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

3、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询问记录;

6、身份证明;

7、其他必要材料。

温馨提示:

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收费

4、拍照

5、审核(登簿)

6、缮证

7、发证

8、归档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

1、住宅80元/套;

2、非住宅550元/件

3、工本费:登记机构依法向两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及电话

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6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监督电话:0631-391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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