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租房补贴发放对象
导语 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具体要求详见正文。
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
一、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街道办事处认定的城市特困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属于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二)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不低于80%。
(二)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
(二)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
(三)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四、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五、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情形:
(一)政府财政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
(二)租住人才公寓或享受其他促进人才引进的购房租房补助、安家补贴等保障性人才政策的;
(三)直系亲属在本地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
(四)已承租公租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的;
(五)申请之日前3年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享受房屋征收拆迁货币补偿的;
(六)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已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或者领取过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的;
(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外地户籍且已在户籍地享受住房保障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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